標案案號:LP5-106049,訂約機關名稱: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,契約洽詢電話:台灣銀行採購部,分類:投影機,組別:第2組實物提示機
,契約起始日期:107/04/03,契約終止日期:108/04/30
標案說明: 1.本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中華民國107年4月3日起1年之當月月底日(即108年4月30日止)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515,000,000元為止,以先到者為準。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適用機關利用時,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。訂購機關在本契約有效期屆滿或終止前之訂購均屬有效,立約商應依本契約規定履約。 2.本案契約條款已訂有產品降價、促銷機制之規定,契約期間立約商利用該機制辦理促銷活動提供優惠價格或條件者,應事前以書面向本採購部提出,由本採購部辦理公告,請廠商注意遵守並配合辦理,切勿以違反法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方式獲取機關訂單。 3.各項產品是否取得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等資訊,請利用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綠色生活資訊網』網站查詢,下訂前並請先洽立約商確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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